在宮廟的發展當中,契頭契尾在當中的角色十分重要。其穴所謂的契頭契尾就是土地契約。在當時的土地契約會分成三份,分別是「墾照」、「賣契」、「契尾」。
其寶過去到現在宮廟的建立都離不開土地契約,從「以土地的權利之移轉為中心,隨著頻繁的租佃分代,家族分產、以及政府的徵稅、清丈行庶,呈現倍數的增長。」
在日治時期以前,政府對於地籍的資訊無法有效的完全掌握,也無法提供具有公信力的證明。所以在沒有正式的法律條文之下,土地所有權要更改或者交易,「賣契」就成為了十分重要的證明。
所謂的契尾其實就是官方核發的土地買賣證明,雖然有更多的保障,但是因為登記時要繳交稅金跟交通費,加上官方不硬性規定立約契約者繳稅,所以大多的人都不會特別去取得契尾。而蚵寮保安宮便有留下這份珍貴的文物,保留當年買地的土地契約。